【政策】威海市出台“飞地经济”政策助推区域发展新动力
“飞地经济”,是指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过程中,打破区划限制,把因区位不同、资源制约、规划限制、产业配套等因素,不宜在我市相关区市(即“转出地”)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或继续经营的企业,引荐或迁移到我市其他区市(即“转入地”)落地建设。
对于总投资内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外资超过500万美元的产业项目,自增值税产生之日起前3年“转出地”和“转入地”按4:6的比例分享,第4至5年按2:8的比例分享,第6年起“转出地”不再分享。对于“飞地经济”项目的考核,项目形成的到位资金、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考核指标,对“转出地”和“转入地”各按照50%认定。
(供稿:考核科)